广州市档案学会各会员单位、个人会员以及从事档案相关工作的单位和个人: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广东省委第十二届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精神,按照国家档案局档案工作信息化战略转型的要求,广东省档案学会拟于7月2日-4日在东莞市举办全省档案信息开发、优化和服务专题培训班。现将培训报名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各级各类档案管理部门、各企(事)业单位档案部门的领导以及从事档案信息开发和利用的工作人员。
二、培训形式
面授课方式。广东省档案学会聘请国家档案局、中国人民大学、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等单位长期从事档案编纂与信息开发理论研究和教学的教授以及具备较高专业素养和实践经验的研究馆员、高级编审到培训现场授课。
三、培训内容
1.档案信息开发、优化和服务理论。
2.档案文献编纂的原则、程序与方法。
3.现代信息技术与档案文献编纂工作创新思路和方法。
4.档案文献汇编出版版式和装帧设计。
5.《档案馆指南编制规范》( DA/T 3-1992)《全宗指南编制规范》(DA/T 14-2012)《全宗卷规范》(DA/T 12—2012)解读。
四、考核与发证
学习期满,颁发培训合格证书。
五、培训时间
2018年7月2日-7月4日
六、培训地点及住宿酒店
培训班拟选在广东省东莞市中心城区交通便利、适合培训的场所举办。具体培训地址、住宿酒店名称及培训报到相关事项另行通知。
七、收费标准
参加培训人员培训费为1080元,统一安排食宿,需要住宿人员住宿费用自理。
八、报名方式及交费
1.请各单位根据实际业务需求选派人员报名参加培训。收到本通知后,在6月8日前通过传真回执(见附件)、电子邮件等方式报名。
2.请确定参加培训的人员于6月8日前将培训费1080元缴至指定账户,缴款时请注明参加培训学员姓名、专题培训班名称。
开户银行:工商银行广州粤秀支行
开户名:广东省档案学会
账号:3602015009200865350
3.为便于核对以及提前准备发票,汇款后请按本通知联系方式,将汇款凭证复印件传真或通过短信、微信、邮件形式告知本通知指定联系人(一经告知即有回复)。
4.培训费用发票在培训班结束时由培训工作人员连同培训证书一起发给每位参加培训的学员。请向贵单位财务认真核实发票抬头。
九、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春英、张家裕
联系电话:020-38749301、18922702699(王春英)、18122396850(张家裕)
传真号码:020-38749010
电子邮件:gdsdaxh@gd.gov.cn
附件:《报名回执表》
附件
报名回执表
班别:档案信息开发、优化和服务专题培训班
说明:
1.本表用于培训报名及培训费发票信息确认;
2.发票信息请务必与单位财务部门确认准确;
3.如需合开发票,请在备注栏中注明(指一个单位多人参加培训,可合开培训费发票)。